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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SCR的含义
发布时间:2020-11-06



香港公司SCR的含义
 
香港公司的SCR指的是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简称SCR。下面就为您具体介绍SCR的情况。

1、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新规定是什么?

《2018 年公司(修订)条例》订明,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重要控制人);及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

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主要责任包括:把公司详情记入登记册、更新登记册资料、让执法人员查阅登记册、识别重要控制人以及向重要控制人及其他人士发出通知。

凡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被处第4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被处罚款700元。

2、哪些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除上市公司外,备存登记册的规定,适用于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或《旧有公司条例》成立及注册的公司,即香港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

3、谁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须登记人士) 以及属法律实体的公司股东(须登记法律实体)。

如某人符合一个或以上的下述条件,即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

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

4)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5)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託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託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确定重要控制人身份:只需符合以上五个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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